谈谈这个财政破局思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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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人说我逻辑全无。

    受不了,都是论文里翻出来的史料啊,哪里逻辑全无。

    就算真没逻辑,那也是现实太过不讲逻辑。

    一个个说:

    1.先说这种财政理念。

    其实真的不出奇,发行货币的准备金丶会票可以转换为钞票(纸币)这些东西,明人都思考过的。我觉得张居正如果再活个几年,说不定他也会推进这些改革。

    他死得太早了,刚刚把吏治考成丶还有清丈搞完就死了,很多东西都没继续推进。

    然后附史料:

    宋张咏镇蜀,患蜀人铁钱重,不便贸易,设质剂之法,谓之曰交子。

    高宗时,又有会子,始以楮为钱,然犹用官钱为本。

    【这是准备金的概念】

    至金元之钞,则直取料于民,不复用官钱为本,所费之值不过三五钱,而欲售人千钱之物,民虽愚,岂为所欺哉?

    且钞易昏烂,不久仍废,则楮币之无用可知矣。

    必欲行楮币之法,须如唐飞钱之制然后可。

    今人家多有移重赀至京师者,以道路不便,委钱于京师富商之家,取票至京师取值,谓之会票,此即飞钱之遗意。

    宜于各处布政司或大府去处,设立银券司,朝廷发官本,造号券,令客商往来者,纳银取券,合券取银,出入之间,量取路费微息,则客商无道路之虞,朝廷有岁收之息,似亦甚便。

    【这是吴承恩那个想法的近似版,我结合他的商人背景,做了修改,改成南北标银-税银对敲】一一《论钱币·陆世仪》

    这个陆世仪是南直隶太仓州人,理学家,不过现在才19岁,应该还没写出这个论点。

    另外,崇祯十六年六月的时候,大明要崩了。

    有个臣子提议施行钞法。这个钞不是宝钞的钞,而是确确实实的钞票之法,是有准备金等概念的。虽然这个时间节点,提这个建议真的是很扯淡。

    用史料里,其他人的说法来反驳就是:

    「今南北俱大寇盘踞,则行钞地方亦似无几。钞既不能遍及,利息似亦觉少。当此库藏匮竭之际,先费二三十万金钱造此不能通行之钞,未收难必之利,先费见在之金,何若留此金钱济目前急需之为得计乎?」但他发钞的规范,其实是很齐全的,有分年发行,有考虑回收机制,甚至还测算民间的白银存量。也就是说,在那个时间发钞,很傻逼,但发钞的具体细节,其实还行,不算非常天真弱智。「要与民间白金之数,稍稍相准,过此则不能行矣。」

    「如每年行钞5000万贯,五年为2.5亿贯,此时民间藏银约已尽出。」

    按他估算,大明的白银存量大概是2.5亿两。

    在明末那个天下崩塌的时候,大明的朝廷,是彻底把祖制甩到一边,尝试推行了很多财税丶政治上的改革的。

    而清朝被称道的很多财税制度,其实就是从明朝继承而来的。

    所谓清承明制,其实很多承的是王朝末年,拚命求生,拚命进行中央集权的那个明朝。

    2.再说说拍卖牌照这个事情。

    万历中后期,大明的盐法其实已经崩溃了。

    具体史料我就不贴了,但大概情况就是,藩王丶勋贵丶太监大肆索要盐引,然后万历各种发发发。其实前面的很多皇帝也是差不多的德行。

    某种程度上来说,盐引这个东西,也可以等同于大明发行的纸币。

    只是他的抵押物是食盐,或者说食盐的行销权。

    但万历中后期,盐引滥发,你就是拿到了盐引,也要等个十年八年才能领到盐去卖。这其实和宝钞滥发也没什么两样,本质上让盐引失去了信用,脱离了抵押物的价值。

    然后明朝就进行了盐法改革,推动了纲商这个产物的诞生。

    所谓纲商:

    淮南以「圣德超千古,皇风扇九围」十字将商人所领的盐引编为十纲,

    淮北以「天杯庆寿齐南岳,帝藻光辉动北辰」十四字将商人所领的盐引编为十四纲。

    一共二十四家,二十四个字号。

    而且这个身份是世袭的。

    然后这些纲商,就凑出钱来,帮助大明消化了所有超发的盐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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