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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了出去,鹤翊选的山其实很高,到这时候,我从碑上黑白照的反光里,看见了自己步履蹒跚,老态龙钟的样子。

    我放好深冬里新到的沙糖桔,坐在他的墓前想了又想。

    此前学习到了洪森迷信的新思想,我在想他的耳朵在下一世里还可不可以听见,后天形成的疾病,投胎转世后是不是就成了先天的。

    阿明听了后说我:“你怎么又科学又迷信的。”

    我置若罔闻,沉浸在自己的想象里。

    如果是这样,我希望他的卷毛可以存在在下一世中,这样的话,我或许会一眼就认出他。最好,得是在他小的时候,就像很久很久以前,我握住他手腕那样。

    人总是会寄希望于这些虚无缥纱中。

    老道士活得比我久,七老八十了,还在庙里混出了编制。这会拿着退休金,隔三差五坑蒙拐骗一个两个佟青山之类的人。

    当然,我也在其中。

    我求他给我写个符,内容就写:“请带我寻找鹤翊,卷毛,失聪,长得最好看的。”

    他说我,这是打算来个地府寻人?

    我说你别管。

    他这几年富得流油,慷慨大方对我说买一送一,说要给我解缘。

    说这鹤翊,业障深重,因此每一世都会很短命,他注定会走在我前头。

    可能二十岁,可能两岁,活的最久一次,也不过四十五。

    我和他的缘分,最远可以追溯到混沌之初,女娲造人的神话之中。我们这俩泥人刚被捏好,因为旁边活过来的小泥人蹦蹦跳跳,一脚将我们踢到了一块。

    女娲醒来时看到的场景,就是我拉住他的手,而他躺到在了我的怀里。

    泥土汇聚天地灵气,沾到一起的人就像连体婴,分开总有一方要被带离灵气,我可以活蹦乱跳,而鹤翊被女娲这养在了池中,吊住了一口气,在细心呵护中成为了最漂亮的小泥人。

    恰恰是因为这样的插曲,他始终短命。

    但身体本能告诉他,这世上存在和他流着相同血的人——佟青山。

    每一世,每一次,永远都会找到彼此。

    我默默听完了老道士的话,不为所动。

    “你以前怎么不说。”

    “天机不可泄露。”

    “你这算什么天机,分明是鬼扯。”

    我又问他:“有什么方式可以长命?”

    “很简单啊,像女娲那样,好好养着。”

    我抽走了符,把老道士的话原封不动讲给了鹤翊听。

    说完了,回应我的是簌簌的风。

    我带着符,从山上纵身一跃。

    河流将我带入水中,仿佛回到了,遥远的生命之初。

    ——

    冷风吹过我紧闭的双眼,我缓缓睁开眼,眼泪干成了泪痕。

    红灯转成绿色,上面写着:手术完成。

    紧接着手术室打开,苏眉和我说,手术过程是顺利,但是结果如何,都要等他醒来才能知道。

    值得庆幸的是,这次鹤翊的昏迷没有躺太久。

    他第三天的下午,我正坐在床边看他,他慢慢醒来,回头看我,“冬冬,我死了吗?”

    “算吧。”

    鬼门关走好几回,阎王爷不收,大概是命数未尽,又把他丢了回来,也可能苏眉力挽狂澜和死神抢人。

    鹤翊看着我,眨了眨眼,“还是听不太清。”

    我把定做好的助听器,戴到他的耳朵上。

    这次我不再小小声说话,当着他的面问:“可以听到吗?” W?a?n?g?阯?f?a?B?u?y?e?ì????ù?????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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