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吉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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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初三。

    赤口。

    在香港的传统习俗里,这一天是「熛怒之神」当道,主口舌是非,易生争执。所以老一辈的人在这天大都不去拜年,也不宴客,而是去车公庙里祈福,免得冲撞了太岁,惹来一年的晦气。

    但这对于号码帮来说,却是个适合「办事」的好日子。

    下午四点。

    湾仔,骆克道,「英雄吧」。

    不同于往日的喧嚣与灯红酒绿,今天的酒吧大门紧闭,挂着「内部装修」的牌子。但里面却是灯火通明,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雪茄香和昂贵的威士忌味道。

    二楼的VIP包厢里,陆晨正靠在真皮沙发上,解开领口的扣子,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从大年初一到初二,他几乎像个陀螺一样转个不停。先是去拜访了包船王,讨论港灯和九龙仓的合作;接着又去了霍老家拜年,聊了聊大陆改开的投资风向;甚至还不得不去礼宾府,应付了一下那个虚伪的港督尤德。

    「老板,辛苦了。」

    阿华亲自端着一杯加了冰球的蓝带马爹利,恭敬地放在陆晨面前。

    最近阿华没有穿那种花里胡哨的衣服,而是一身黑色的中山装,看起来沉稳了不少,隐隐有了几分一代枭雄的气度。

    「还好。」陆晨抿了一口酒,冰凉的液体顺喉而下,让他清醒了不少,「说说吧,最近生意怎麽样?」

    「托老板的福,一切顺利。」

    阿华拿出一本帐簿,递给了陆晨。

    「跟蒋生合作的游戏厅项目,现在已经是我们在道上最稳的摇钱树了。目前全港加奥门,一共开了一百零八家『英雄游戏机中心』。其中三十五家是我们直营的,剩下的是跟洪兴其他堂口合资的。」

    「每天的流水……」阿华压低了声音,伸出五根手指,「五十万。全是现金。」

    在这个年代,街机游戏厅简直就是印钞机。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嘉禾JF机的,而且街机有更好的画面,甚至很多体感游戏也只有街机有。那些拿着硬币排队打街机的学生仔和古惑仔,撑起了这个庞大的现金流帝国。

    「不错。」陆晨点了点头,「影视方面那边呢?」

    「也上正轨了,」阿华继续汇报,「按照您的吩咐,我们成立了『英雄群演公司』和『道具租赁公司』。现在只要是嘉禾丶亚视,还有雷老板的新艺城开戏,七成用的都是我们的人。」

    「借着影视行业的东风,我们也赚的盆满钵满,而且……」阿华露出一丝狡黠的笑,「那些片酬和道具费一过帐,不管是我们在场子里收的保护费,还是那些不可说的黑钱,全都变成了合法的公司营收。」

    「做得好,」陆晨赞许地看了阿华一眼,「阿华,你现在越来越像个生意人了。以后打打杀杀的事情,尽量交给下面的人去做。你要学会用脑子。」

    「老板教训的是。」阿华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其实……说到做生意,我手底下还真有个好苗子,最近也是他给我提点了不少意见,比我强多了。」

    「哦?」陆晨来了兴趣,「你手下还有这种人才?」

    「是个新收的小弟,叫李家源。不过大家都叫他吉米仔(Jimmy)。」阿华说道,「这小子有点意思。他跟我说,他加入黑社会不是为了威风,也不是为了上位,只是为了能安安稳稳地摆摊做生意,不被其他古惑仔收保护费。」

    「我看他脑子活,就把几家游戏厅交给他打理。结果你猜怎麽着?他搞了个什麽『会员充值抽奖』的活动,还弄了个『积分兑换奖品』,硬是把那几家死气沉沉的店做成了全港第一。」

    「吉米仔?」

    听到这个名字,陆晨的眉毛微微一挑。

    他当然知道这个人。

    在杜琪峯的电影《黑社会》里,那个最不想当老大丶只想做生意赚钱,最后却被逼着成了话事人的吉米。

    那绝对是个顶级的商业人才,如果走正道,成就不可限量。

    「他现在在酒吧吗,去把他叫上来。」陆晨放下了酒杯。

    ……

    片刻后。

    包厢门被推开。

    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走了进来。

    他跟其他的古惑仔完全不同。既没有染黄毛,也没有纹身。穿着一件洗得乾乾净净的白衬衫,外面套着一件略显廉价但熨烫平整的西装外套。手里还提着一个公文包。

    如果不说他是洪兴的,别人还以为他是中环哪个写字楼的推销员。

    吉米仔。

    「大……大佬好。」

    吉米仔有些拘谨地站在门口,眼神中透着一丝紧张,但更多的是一种渴望。

    他知道,坐在沙发上的这个年轻人,才是真正的幕后大老板,是连华哥都要低头的人物。

    「坐。」

    陆晨指了指对面的沙发。

    吉米仔没敢坐实,只是虚坐了半个屁股,腰杆挺得笔直。

    「听说,你很会做生意?」陆晨打量着他。

    「报告大佬……就是……就是瞎琢磨,」吉米仔谦虚道,「我觉得做生意最重要的是讲究个信誉和双赢。让客人觉得占了便宜,我们才能赚长久的钱。」

    「嗯,是个明白人。」陆晨点了点头,突然问道,「既然这麽想做生意,为什麽还要混黑社会?」

    吉米仔愣了一下,随即苦笑了一声。

    「大佬,我是穷人家的孩子。我想在庙街摆摊卖A货光碟,我想开个小炒店。可是……我不加入社团,就要被东星的欺负,被和联胜的收数。我辛辛苦苦赚一百块,要交五十块给他们。」

    「我加入英雄堂,就是想找个靠山。」吉米仔抬起头,眼神诚恳,「华哥对我好,不收我的数,还让我管游戏厅,我很知足。」

    「知足?」

    陆晨笑了,他站起身,走到吉米仔面前。

    「吉米,你的能力阿华跟我提过,但是你的眼光太小了。」

    「你的性格不适合在社团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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