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章 青霄仙宗巡界司违规事项处理通知处罚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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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对方恐怕早在自己聚集人手丶乃至飞舟升空时,就已经察觉并上报了。

    仙宗对下辖区域的掌控力,尤其是这种涉及大量人口流动的情况,远比想像中严密。

    他面色不变,伸手接住那悬浮的单据和符笔。

    目光落在青色单据上,上面以工整的灵文书写着条款,内容清晰,措辞严谨,不留丝毫模糊馀地:

    《青霄仙宗巡界司违规事项处理通知处罚单(甲子字第玖佰零叄号)》

    事由: 查,云州辖下落霞山李氏一族,于本年度未依《下宗人口流动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第七条之规定,向属地善功阁及界驿提前报备接引族人事项,擅自聚集并载运离界。

    处理意见:未报备接引族人:念及初犯,予以警告,并处罚善功(贡献点)一千点。

    违规载运治下凡民及潜在灵根者:经初步探查,此次载运未经报备凡民五百一十人,具有灵根潜质者(仙苗)四十人。依据《条例》第五章,凡民每人处罚善功十点,仙苗每人处罚善功一百点。

    念及初犯,按最低标准执行。此项合计处罚善功: 九千一百点。

    综合裁量:鉴于落霞李氏持有有效「开拓籙」,于丙-七四九号位面开拓事宜上确有进展,经巡界司合议,决定对其开拓之功予以一定认可。

    故,免除第一条「未报备接引族人」之处罚(一千善功)。

    最终裁定应缴罚没善功总额:玖仟壹佰点整。

    缴纳期限: 自本通知签署之日起,一年内。

    缴纳地点: 青霄仙宗辖下任意一处善功阁。

    备注: 逾期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将按日计收滞纳利息(利率按仙宗当期基准善功贷利率上浮五成执行)。

    逾期超过一个月,巡界司将上报戒律堂,并可能派遣执法修士前往落霞李氏登记之开拓驻地(丙-七四九号位面「厚土金崖」)进行现场核查与强制执行,一切衍生费用及后果由落霞李氏承担。

    底下是落款处,需要违规方负责人签押,并有巡界司执事的印鉴留空。

    九千一百善功!相当于九万一千下品灵石!

    这几乎是李家上次全部收获贡献点的三分之一!

    而且限期一年,逾期还要派「执法人员」上门「强制执行」!

    李逍遥握着符笔的手,指节微微泛白,但脸上依旧看不出什麽波澜。

    他迅速心算,这笔罚金虽然有些不少,但还在承受范围之内。

    尤其是对方「恰好」免去了第一条一千点的处罚,又「恰好」是按最低标准计算凡民和仙苗的罚金。

    这其中的拿捏分寸,意味深长。

    是单纯的按律办事?还是某种隐晦的提醒与警告?亦或是……一种另类的「收费放行」?

    他没有时间深究。

    舱内八百多双眼睛的忐忑惊恐,前方两位筑基执事的注视,虚空中那枚缓缓旋转丶记录着一切的留影石……

    都容不得他犹豫。

    这笔「买路钱」,或者说「违规成本」,今天必须认下。

    李逍遥抬眼,看向对面的赵明启和卫轩,脸上带着些许无奈与歉然的笑容,仿佛真的只是疏忽了规矩。

    他毫不犹豫地提起符笔,笔尖凝聚一丝自身的法力与神魂印记。

    ·在那单据落款处,龙飞凤舞地签下「李逍遥」三个灵光湛湛的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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