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0章 喝不死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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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晨当然不是圣母。

    更不会做圣母。

    为了报恩,就卖血卖肾,优先帮助赵杰存活下去?

    这种蠢事,陆晨绝对做不出来。

    ——陆晨很惜命。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读台湾小说上台湾小说网,?????.???超省心 】

    因为惜命,所以参与医疗休眠实验;

    因为惜命,所以才在复苏后,死死抓住玉这根救命稻草。

    帮助赵杰生存下去,固然是陆晨的愿望。

    但这麽做的前提,是不影响陆晨自己的生存。

    说得再直白点,就是陆晨愿意看在『同类』的份上,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帮助复苏者,在时间之城尽可能生存下去。

    就当是兼职赚外快了。

    赵杰算例外,陆晨可以无偿提供帮助——就当是买个心安。

    却也仅限于『无偿』,而非倒贴。

    具体而言,便是陆晨愿意像玉所说的那样,带赵杰一起出城拾荒。

    回去后,根据赵杰做出的贡献,分赵杰一份应得的收益。

    如此反覆几次,让赵杰攒够买皮卡的【240天】,再指引赵杰注册成为拾荒者。

    仅此而已。

    至于说自掏腰包,帮赵杰整合债务——把几乎不可能还清的银行债务,转化为利息更低,且能在几年内还清的私人债务?

    当然不是陆晨圣母心爆棚,纯粹想拉赵杰一把。

    陆晨是想,通过这样的理财方式,规避银行的储存手续费,并赚取合理范围的利息。

    这很好理解。

    ——这次出城,陆晨和玉的【时间】总额,刚好卡在了【1年】以内。

    故而,二人的储存手续费,控制在了每人每日【12小时】。

    但是昨天,二人才刚因为捡回9529号的休眠仓,而得到总共【8年】的报酬和奖励。

    玉帮助陆晨清偿银行债务,固然是在客观上,把陆晨拉出了债务深渊。

    但本心上,玉这麽做的目的,也同样是规避高昂的银行手续费。

    就说玉昨天获得的【4年】。

    如果放着不动,那每次出城,就都要以每日【4天】的速度缩水;

    比正常状态多亏【3天】——而且是每出城一日,便多亏【3天】!

    …

    拾荒者,也是要讲有效收益的。

    每次出城,自然流逝【7天】,银行储存手续费【7天】,外加工具损耗丶盐分补充——总共【20天】左右的成本。

    所得收益减去这【20天】的成本,才是拾荒者的有效收益。

    如果玉手握【4年】,那每次出城,便都要多承担【21天】的储蓄手续费。

    出城一次的投入成本,也会从原先的【20天】,暴涨到【40天】以上!

    二者的差距极大。

    根据玉的估算,除非捡到休眠仓丶电子元件等高价值物品;

    否则,拾荒者出城一次的总收益,便在【50天】-【60天】之间。

    有效收益大约在【35天】上下。

    每个月出两次城,获取【70天】左右的有效收益,日均有效收益【2天8小时】左右。

    但当出城的成本投入,暴涨到【40天】每次,拾荒者的有效收益,就会骤降到【30天】每个月!

    日均才【1天】!

    和卖黑面包的商铺差不多,甚至都比不上三明治店!

    拾荒者拼死出城,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图啥?

    不就是这每日【2天】以上的有效收益,以及偶尔发一笔小财的高收入期望吗?

    把命都赌上了,结果赚得还没卖面包丶卖三明治的多,那还拼个什麽劲儿?

    所以,玉才选择把手里的【时间】,借给陆晨去清偿银行债务。

    陆晨也是这个想法。

    ——如果,手握【1年】以上,甚至好几年的巨款,那陆晨最好的选择,也同样是把多馀的【时间】,当做私人债务借出去。

    省一笔银行服务费,赚一笔债务利息——里外里算下来,就是赚两笔。

    至于这麽做,能让赵杰脱离苦海,反倒是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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