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狗粮可以不吃,软饭必须得硬(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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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

    「带你?我是去偷拍,不是去度假!你现在是盲人,不是007!」

    郑希彻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空气骤降三度。

    「怎麽?嫌我累赘?」

    红色警报拉响。

    金在哲马上哄人,

    「怎麽会!」

    「我是怕那些凡夫俗子亵渎了您的美貌!而且外面风大,您这眼睛……」

    「我就喜欢风。」郑希彻伸手,提溜起金在哲,

    「去准备,我要那套黑色的风衣。」

    金在哲绝望地闭眼。

    完了。

    这次能不能拍到照片不知道,但他预感,今晚的新闻头条可能是:

    《惊!昔日财阀大佬沦为盲眼乞丐,被黑心伴侣推上街头!》

    半小时后。

    金在哲看着眼前的「杰作」,陷入沉思。

    黑色长款风衣,大口罩,墨镜,头上还扣了一顶不知道哪里翻出来的鸭舌帽,上面印着——【好人平安】。

    这造型,说他是黑帮老大微服私访有人信,说他是去天桥底下算命也有人信。

    郑希彻坐在轮椅上,

    「哥,这帽子……」

    郑希彻接话,「很符合我的气质。」

    郑希彻扶了扶墨镜,「走吧,赚狗粮。」

    *

    Y社楼下集合点,寒风瑟瑟。

    李大嘴正蹲在路牙子上抽菸,愁得发际线都后移了两寸。

    一辆黑色商务车停在面前。

    车门滑开。

    金在哲跳下车,「大嘴,家伙带了吗?」

    「带了带了!」

    李大嘴扔掉菸头,刚要上前,视线落到了后座。

    一个全副武装的黑衣人,戴着墨镜口罩,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冷气,

    手里还拄着一根……盲杖?却走出了手持加特林的气势。

    「卧槽!」

    李大嘴退后两步,「在哲,你这是……雇个杀手来抢机位?这大哥看着怪眼熟的,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他,」

    金在哲乾笑,

    「什麽杀手,这是我……远房表哥。」

    「表哥?」

    「对,小时候发烧,脑子坏了,不太好使,非要跟出来见世面。」

    李大嘴狐疑地打量着郑希彻。

    下一秒,那位「表哥」微微侧头,隔着墨镜,冷冷地扫了李大嘴一眼。

    那种感觉,就像是被顶级掠食者锁定了喉咙。

    李大嘴瞬间觉得后脖颈凉飕飕的,本能地闭嘴装鹌鹑,拉开车门钻进驾驶座。

    「上……上车!」

    车子启动,驶入车流。

    为了方便行动,李大嘴开的是辆二手面包,减震系统约等于无。

    「我跟你们说,这次的点子极其扎手。」

    李大嘴边跟方向盘搏斗,边科普,

    「目标叫『小丁』,家里那是真有矿,但这人有个毛病,不喜欢嫩模网红,就喜欢在街上捡落单的美人回家开『派对』。

    带回家玩腻了就……」

    他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后座的金在哲听得冷汗直流。

    既是因为恐怖故事,也是因为某只不老实的手正在往他衣服下摆里探。

    一个急刹。

    惯性作用下,郑希彻整个人倒向金在哲。

    温热的大手,贴着腰侧的软肉,不轻不重地捏了把。

    金在哲差点从座位上弹起。

    「唔!」

    瞪向旁边的「盲人」。

    郑希彻扶着前面的座椅,:「晕车,借个力。」

    作乱的手继续捣乱,

    金在哲咬牙切齿,「扶手在头顶!」

    郑希彻股理直气壮的无赖。

    「在哲,我是盲人,找不到扶手。」

    *

    公寓外围,

    三人下车。

    李大嘴指了指后面,「我去后门堵,你们守正门。」

    说完,逃也似的跑了,他实在受不了那位「表哥」的气场。

    金在哲推着郑希彻,鬼鬼祟祟地钻进了正门对面的灌木丛。

    冬天的灌木丛,枝叶稀疏,为了隐蔽,两人只能趴在枯草地上。

    郑希彻趴在后面,金在哲趴在前面架相机。

    「哥,往里缩缩?」金在哲小声哔哔,

    「你的大长腿太显眼了,要是被保安发现,咱俩都得进局子喝茶。」

    郑希彻闻言,倒是很配合地挪了挪。

    但姿势,怎麽看怎麽不对劲。

    郑希彻紧紧贴着,简直是人形暖宝宝。

    就是不太老实。

    「别动。」

    郑希彻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有蚊子。」

    金在哲手一抖,差点把长焦镜头杵进泥里。

    「哥!现在是零下五度!哪来的蚊子!」

    金在哲崩溃,「能不能有点职业道德!我在工作!你的爪子能老实点吗?」

    郑希彻不为所动,把下巴搁在了金在哲的肩膀上,:「我是盲人,感官比较敏锐,我说有就有。」

    指尖变本加厉,在蝴蝶骨处轻佻地捣乱。

    「嗯……」

    金在哲没忍住,发出短促的鼻音。

    郑希彻轻轻咬住金在哲的耳垂:「叫得真好听,再叫一声?」

    「叫你大爷!」

    金在哲爆发了。

    再这样下去,照片没拍到,他自己就要先被这只大尾巴狼就地正法!

    他猛地起身,拍掉身上的草屑。

    「不行,你不能待在这儿。」

    金在哲当机立断,推着郑希彻就往外走。

    「去哪?」

    「去个安全的地方。」

    五百米外的公交站台。

    视野开阔,

    金在哲把郑希彻连人带轮椅,安置在站台的长椅旁。

    为了防止这位大爷乱跑,金在哲从包里掏出个装泡面的不锈钢盆,塞进郑希彻手里。

    又从掏出记号笔,在纸板背面写了行字,挂在郑希彻脖子上。

    【我是盲人,在等孙子】

    顺手把【好人一生平安】的帽子往下压了压。

    「哥,你在这坐镇后方。」金在哲语重心长的哄人,「如果我不幸牺牲,这个碗就是我们最后的家产。」

    郑希彻墨镜后的眉梢挑了挑,「宝,你胆肥了。」

    「这是战术!战术!」金在哲转身就跑,像兔子窜回了草丛。

    「五分钟,我拍完就回」,

    没了干扰源,金在哲觉得自己简直是特工附体。

    他猫着腰,迅速穿过绿化带,架好相机,镜头对准公寓的落地窗。

    然而,十分钟后,

    别说「派对」,连个鬼影都没有。

    窗帘紧闭,透不出一丝光亮。

    耳机里传来李大嘴的哀嚎,

    「在哲!点子不在家!扑空了!我看那小子是收到风声跑路了!撤吧撤吧!」

    「什麽?」

    金在哲皱眉,「老大的情报什麽时候水过?」

    「不论如何,撤吧!这地方阴森森的,我觉得我们要被保安发现了!」

    撤?

    金在哲心里咯噔一下。

    坏了!

    郑希彻还在那要饭呢!

    要是被城管抓走,或者被哪路仇家认出来,乐子就大了。

    「撤撤撤!」

    金在哲顾不上收拾三脚架,把相机往怀里一揣,拔腿就往回跑。

    等他气喘吁吁地冲回公交站台时,眼前的一幕让他心脏骤停,

    空空荡荡。

    轮椅不见了。

    人也不见了。

    只剩下个不锈钢盆,孤零零地躺在地上,

    「哥?!」

    金在哲脑袋顶上问号。

    就在这时,前方五十米处,一辆公交起步。

    透过车尾的玻璃,他看到了令他魂飞魄散的一幕。

    传说中反社会的任务目标「小丁」,正一脸慈爱,站在郑希彻身边。

    帮郑希彻整理那副歪掉的黑墨镜。

    而郑希彻,竟然没有反抗,反而微微侧头,

    通过口型金在哲看到对话:

    「哎呀,这麽好看的瞎子哥哥,一个人在路边多危险,跟我回家,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金在哲吓死了,拔腿直追。

    李大嘴骑着解锁的单车,哼哧哼哧地赶来汇合。

    「在哲!咋样?人呢?」

    「下车!」

    金在哲二话不说,一把拽住李大嘴的衣领,将人从车座上薅了下来,顺势扔进路边的草丛。

    「车徵用了!」

    「哎?那我咋办?」

    金在哲没空理他,跨上自行车,两条腿蹬成了风火轮。

    「师傅,停车啊——!」

    「那个瞎子他不是好人——!不对,那是我爷爷——!别带走他——!」

    金在哲边蹬,边扯着嗓子大喊,声音凄厉得像是被抢了老婆。

    那辆公交非但没停,反而嘲笑他的无能,吐出口尾气,扬长而去。

    车内。

    郑希彻靠在椅背上,

    「哥哥,你孙子在追车呢。」

    小丁看着后面像风火轮的单车,笑得前仰后合,

    「真可怜,腿要蹬断了吧?」

    郑希彻没回头。

    「他需要锻炼。」

    小丁愣了下,笑得更开心了,伸手要去摸郑希彻的脸。

    「你真有趣,我更喜欢你了。」

    手指在距离皮肤一厘米处停住。

    郑希彻虽然没动,但瞬间散发出的压迫感,让小丁本能地缩回了手。

    此时,马路上。

    金在哲把共享单车踩出了火星子,眼看着公交车转过弯道,消失在视野里。

    「你大爷的!」

    金在哲绝望怒吼,掏出手机,

    「喂?警察局吗?我要报案!」

    「有人绑架!」

    「被绑架的是谁?是一个身家千亿的……要饭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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