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明辨是非(2/2)
朱老四无奈问道:「你们当初签合同时,没有在一起签吗?」
两妖纷纷摇头。
马良道:「当时,我是直接去那公司签的合同,公司给了我一张已经签好獾老板名字的合同,我看人家都签了,就直接签了。」
翟小欢也说道:「当初我也是去的东不亮公司,他们让我先签了一份奴仆购买协议,后来,又给了我一份已经签好马良名字的卖身契。」
「你们这五年,就都没发现问题?」
马良摇头道:「我按时上下班,给獾老板干活,每个月都有妖晶打到我帐户上,没发现有什麽问题。」
翟小欢道:「我从来没给马良发过工资,他还是任劳任怨,我当然觉得没问题。」
悟空端详了两份合同,开口道:「两位,如果不介意的话,能不能将合同给我仔细看看?」
马良见悟空和热心肠的猪妖是一道的,当即便将合同递了过来,翟小欢见此,也将合同给了悟空。
悟空拿起后,抬起两份合同,对着太阳。
「诸位请看!」
马良丶翟小欢,以及周围众妖,皆凑上前来。
「这两份合同,下方的签名部分,对着阳光,能看出一条非常不明显的细线,这说明,签名部分,是后粘贴上去的,而且经过了特殊处理!」
「所以说,这签名的确是真的,但上面的合同,却是后续伪造的。」
马良和翟小欢如遭雷击。
围观的众妖,也明白了到底是怎麽回事。
「这东不亮公司真是不要脸啊!」
「竟然用阴阳合同骗两边!」
「这种垃圾公司的老板,必须拉出来鞭尸啊!」
群情激奋,有妖便道:「你们一起去石泉城啊,离得又不远,去要个说法!」
马良和翟小欢也觉得有理。
朱老四和悟空互相看了看。
「四哥,石泉城,好像就在咱们路线上。」
「悟空,你的意思是...」
「走呗,我们也去看看热闹。」
猴儿爱看热闹,朱老四也是个喜欢管闲事的妖,一拍即合之下,朱老四便对那马良和翟小欢道:「两位兄台,我们也恰好要去石泉城,搭个伴,一道去?」
马良拱手道:「猪兄是个热心肠,能一道去再好不过。」
翟小欢自无不可。
「不知猪兄和这位猴兄弟怎麽称呼?」
「我叫朱老四,这是我兄弟悟空。」朱老四介绍道。
「原来是朱兄和悟空兄弟。」马良撤去化形,重新变成了那匹高大的白马。
「獾老板,朱兄,悟空兄弟,你们都坐上来吧,从这里到石泉城,两千里路程,若是靠你们走,非得几天不可,但我三个时辰便可抵达。」
「马兄还有这种本事?」朱老四眼睛一亮。
翟小欢也叹息道:「马良的确有这种本事,所以五年前,我以为是我捡了便宜,没想到是被那该死的东不亮公司骗了。」
「他全力奔跑,在耐力耗尽之前,一日能行五千里。」
「在化形期的马妖里,绝对是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