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别跟我讲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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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青云握着门把的手,停住了。

    他缓缓转过身,那张年轻的脸上,没有任何意外,平静得像一潭结了冰的深水。

    他重新走回病床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孙雷那张因激动和仇恨而扭曲的脸。

    「在哪。」

    李青云的声音,不带一丝波澜。

    孙雷剧烈地喘息着,胸口的剧痛让他每一次呼吸都像在吞刀片。

    「在我,我情妇家。」

    「东三环,芳华里小区,12号楼,301。」

    「一个,一个泰迪熊的肚子里。」

    他说完这句,像是耗尽了全身的力气,整个人瘫软在床上,只有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李青云,充满了绝望的乞求。

    李青云的目光,转向了门口。

    陈默和另一个穿着黑色夹克丶气息冷冽如刀的女人,一直悄无声息地站在那里。

    红蝎。

    李青云没有多说一个字,只是对着陈默,做了一个取物的动作。

    陈默点头,像一道影子,带着红蝎,瞬间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兵贵神速。

    他知道,赵家那只看不见的手,随时可能伸向那个情妇,伸向那个泰迪熊。

    必须抢在他们前面。

    病房里,再次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

    那个被李青云一脚踹飞的女杀手,已经被两个工人悄无声息地拖走,不知去向。

    孙雷看着李青云,嘴唇哆嗦着,想说什麽,却又不敢。

    他现在是一叶浮萍,唯一的救命稻草,就是眼前这个比魔鬼还可怕的年轻人。

    李青云拉过椅子,重新坐下。

    他没有看孙雷,只是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红梅烟,抽出一根,叼在嘴里,却没有点燃。

    他在等。

    等另一波客人的到来。

    果然,不出五分钟。

    医院那条原本安静的走廊里,突然响起了一阵杂乱而急促的脚步声。

    皮鞋踩踏在地砖上的声音,清脆,急切,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傲慢。

    「让开,都让开。」

    一个尖利的声音划破了宁静。

    「我们是赵氏集团的法律顾问,有紧急事务要见孙雷先生。」

    守在门口的两个工人,像两尊铁塔,一动不动。

    「闲人免进。」

    声音很沉,很闷,不带一丝感情。

    「放肆。」

    那个尖利的声音拔高了八度。

    「你们知道妨碍律师执行公务是什麽后果吗,我一个电话就能让你们全都进去。」

    「砰。」

    病房的门,被人从外面粗暴地推开。

    三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簇拥着一个五十多岁丶头发梳得油光鋥亮丶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闯了进来。

    为首的金丝眼镜,一脸的傲慢与不屑。

    他扫了一眼病房,目光落在李青云身上时,闪过一丝轻蔑。

    最后,他的视线定格在病床上那个血肉模糊的人影上。

    「孙先生。」

    金丝眼镜走上前,声音里带着一种职业性的关切。

    「我是赵氏集团的首席法律顾问,金振邦。我代表集团,代表赵立董事长,来探望您。」

    他的身后,一个年轻律师立刻递上一份文件。

    金振邦挥舞着那份文件,像挥舞着一道圣旨,对着李青云,声音冷硬。

    「这位同志,根据医嘱和家属申请,我的当事人孙雷先生,现在需要立刻转院,接受更好的治疗。」

    他将文件在李青云眼前晃了晃。

    那上面,盖着京城另一家私立贵族医院的接收公章,和一份伪造的丶签着孙雷妻子名字的转院申请。

    「你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

    金振邦的嘴角,勾起一抹胜券在握的冷笑。

    「我劝你,立刻放人。」

    「否则,我们法庭上见。」

    走廊外,更多的黑衣保镖涌了过来,和工人们形成了对峙,气氛剑拔弩张。

    病床上的孙雷,看到金振邦和他身后的那些人,瞳孔剧烈收缩。

    转院。

    他比谁都清楚,这所谓的转院,就是通往火葬场的单程票。

    他想喊,想求救,喉咙却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死死掐住,只能发出嗬嗬的怪声,脸上写满了极致的恐惧。

    李青云始终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

    他甚至没有抬头看金振邦一眼,只是慢条斯理地,将嘴里那根没点燃的烟,取了下来。

    然后,他从怀里,掏出了一样东西。

    不是枪,不是刀。

    是一本书。

    一本很厚,很旧,红色封皮上印着烫金国徽的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砰。

    一声闷响。

    李青云将那本厚重的《刑法》,重重地拍在了孙雷的床头柜上。

    力道之大,震得柜子上的水杯都跳了一下,桌面上的积灰,被震得扬起一片。

    在惨白的灯光下,那些尘埃,像是无数迷茫的魂灵。

    金振邦的眼皮,没来由地跳了一下。

    他看着那本《刑法》,又看了看李青云那张年轻得过分的脸,心中升起一丝荒谬的感觉。

    一个毛头小子,拿一本《刑法》出来,想干什麽。

    吓唬谁呢。

    「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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