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 打老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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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日报》·贞观九年·夏季特刊第一号

    【本报洛阳讯】今日,代天巡狩大使丶政务院总理大臣丶豫王殿下李越,于东都洛阳天津桥,公开审理了以康摩诃丶郑明远为首的官商勾结丶通敌叛国一案,太子李承乾殿下与政务院知事温颜博亲临旁听,河南道及洛阳文武百官丶士绅万民环立观审。

    此案罪犯之猖獗,案情之恶劣,令人发指。

    主犯康摩诃,身为商贾,不思报国,反勾结官吏,欺行霸市,强占民田。更令人发指的是,其罔顾人伦,虐杀婢女,手段残忍,天理难容。

    主犯郑明远,身为外戚,不思谨言慎行,为君分忧,反仗其势,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其罪尤甚者,乃是私通外蕃,倒卖军国利器,此乃动摇国本之举,叛国之行!

    主犯房遗股,身为朝廷命官,食君之禄,不思忠君之事,反与奸商沆瀣一气,监守自盗,侵吞仓粮,罪无可恕。

    在公审之中,豫王殿下引律法,列罪证,使三犯无从狡辩,俯首认罪。

    其后,豫王殿下含泪陈词,言及「国法大义」与「血脉私情」,最终毅然判处包括其妻弟郑明远在内的十二名主犯斩立决。

    此举,是为「大义灭亲」!

    万民感佩,山呼殿下英明。

    此判决,彰显了陛下与朝廷「上打老虎,下拍苍蝇,绝不姑息」的坚定决心,更向天下昭示——在煌煌大唐,国法之下,再无特权!

    【御批】

    陛下亲笔御批。

    「上打老虎,下拍苍蝇,绝不姑息!豫王所为,振举朝纲,深慰朕心!」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天下臣民,当引以为戒。」

    「有功必赏,有罪必罚,此乃国之基石,万世不易之理。」

    「朕与政务院,皆为豫王后盾,为天下百姓后盾!」

    这句极具现代口语色彩的批示,据说出自豫王李越之口,现在被皇帝直接引用,刊登于报。

    这份报纸,同时在长安总社和洛阳分社刊印,很快席卷了整个大唐。

    这是皇权向天下所有势力的一次公开宣战。

    无论是盘根错节的世家门阀,还是地方上为非作歹的豪强,都将被纳入新政的铁拳范围之内。

    长安,太极宫,立政殿。

    长孙皇后将报纸轻轻放下,她没有看审判过程,只是反覆看着「大义灭亲」那四个字,和李世民那御批。

    许久,她才对身边的女官平静地吩咐。

    「传我的令,命各府命妇,非有要事,不得来往走动。」

    「另,从我私库中,取那支前朝萧后用过的七宝珊瑚簪,送到行辕去,就说……是我这个做伯母的,一点心意。」

    一道命令,是政治上的保护,将郑丽婉与郑家的罪孽隔离开来。

    一件赏赐,是情感上的安抚,告诉那个同样在承受痛苦的侄媳,皇室认可她的「大义」。

    魏王府。

    李泰看着报纸上,那句「魏王殿下也要给我三分颜面」的供词,气得浑将心爱的琉璃盏都摔得粉碎。

    「这康摩柯一番子,竟敢打我旗号行次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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