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又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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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王并未急于入城,依旧轻车简从,先行探访。
于新安县,王与田间老农攀谈,得知荥阳郑氏利用水车之利,截断河水,致使下游数百亩良田乾涸。
百姓状告县衙,县令孟凡虽清正,却碍于郑氏势大,无可奈何。
于西郊渡口,王见一妇人携幼子啼哭,问之,乃其夫为北市恶霸「康公」手下殴成重伤,报官亦无人受理。
王怒,佯作纨絝子弟,入北市寻衅。
见康氏行肆竟当街贩卖良家女子,此乃大唐律法明令禁止之重罪。
王以重金买下五名女子,却遭康府管事带人强抢。
程处默等勋贵子弟怒不可遏,与恶奴战于当街,吴王恪率玄甲军至,方才平息。
是日,王亲往洛阳县衙,击鼓鸣冤,状告康氏。
县尉张玄素,人称「张少府」,出面受理。此人看似庸碌,实则城府极深。
其将王等人「保护」于官舍,暗中观察。
入夜,于官舍之中,王亲审五名女子。方知其中隐情,令人发指。
此五女皆为良家子,或被骗,或被拐,卖入康府。
康府之主名康摩诃,乃一粟特胡商,其与荥阳郑氏嫡子郑明远,乃王妃之亲弟勾结,在洛中无法无天。
五女泣诉,言康丶郑二人不但强占民田,侵吞公粮,更以「修葺魏王别院」为名,骗取朝廷拨款,转手倒卖军械,私通外蕃。
其帐册与部分物证,就藏于康府地室与县衙证物库中。
其一女子,更得一枚刻有康氏标记的玉带扣,呈予王。
王得此线索与物证,方知此案背后,竟牵扯到通敌谋逆之滔天大罪。
夜半,康氏与荥阳郑氏恶少郑明远密谋,竟以磷粉纵火,欲烧毁官舍,杀人灭口。
一时间,火光冲天,官舍与县衙证物库皆化为一片火海。
次日,于火场中寻得焦尸一具,身有豫王玉佩,洛阳官场皆以为豫王已死,康丶郑二人更是弹冠相庆。
然张玄素于验尸之后,却心生疑窦。
他不动声色,一面将此案定为「意外失火」,安抚各方;
一面却密令心腹,暗中追查城中采买磷粉之人,并将自己所查得之线索,写成密疏,藏于天津桥下之石缝中,以备不测。
四月三十日,代天巡狩大使仪仗,自西门入洛。
旌旗招展,甲士威严,洛阳刺史崔君率文武百官,于道旁恭迎,康摩诃与郑明远亦在其中,满面春风。
仪仗行至天津桥。
忽有疯癫一人,冲出人群,披头散发,衣衫不整,拦住仪仗大呼:「冤枉!臣有冤情,要状告洛阳豪强康摩诃丶郑明远,官商勾结,草菅人命,纵火谋害朝廷钦差!」
众人大惊,定睛看去,正是洛阳县尉张玄素!
崔刺史大怒,欲命人拿下,然大使车驾之中,却传出一声轻咳。
正是那个五日前,就死在火场里的「李员外」!
吾于笔记中四录:此为「豫王第四课:王者归来,在于绝地反击」。
洛阳事毕,民心大振。
百姓自发献万民伞,称王为「豫青天」。王不受,只言此皆陛下之天威,天下之公道,非一人之功。
盘桓洛阳十日,整顿吏治,安抚百姓。
队伍复又东行,至荥阳。此地乃王妃郑氏故里,亦是王之外戚所在。
然王不徇私情,于荥阳再开「百姓诉苦大会」,凡有郑氏族人仗势欺人者,一体严惩,毫不姑息。
郑氏家主亲至王驾前请罪,献出族中大半产业,以充实地方,王方才作罢。
出荥阳,过开封,北渡黄河。
河北之地,豪族林立,民风彪悍。
王之巡狩,愈发谨慎,然其名早已传遍北方。
所到之处,官吏皆战战兢兢,百姓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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