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建泳池,盯上金庸版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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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游泳池,我为什麽不能玩?!

    不过这样也好,免得被说成乱搞男女关系。

    但为什麽去北海公园丶什刹海游泳不算乱搞男女关系,而在家里游泳算?

    这是个严肃的问题……

    其实张大彪成天也没啥事儿可干,赚钱方面,现在银行躺着40多万人民币,兜里还有三百多;

    房子也够多了。

    香江那边即便是新开了三家,但存款还有10万多港币。而且4家蜜雪冰城,再加餐饮用品公司的订单,现在估摸着一个月赚5-6万港币没问题,一年六七十万轻轻松松,所以张大彪有点无聊了。

    香江那边因为缺水的限制,奶茶店也好,还有做食品生意,以及工厂都不太好搞,就连娄宇凡厂子那边,工业用水都不好保障。

    所以目前这个时间点,那就缓缓,不用搞得那麽急。

    钱对于张大彪来说就是一个数字,多了他也没法用出去。

    那干点什麽才好呢?

    沐婉晴和何雨水对于即将来到的大学生活自然是充满了向往,但张大彪很无奈啊,周围都是一群小屁孩,中专美术对他来说,跟大一大二基础课没有什麽区别,他就是只想混个学历而已。

    一时半会,张大彪还真没有特别的追求。

    毕竟又不可能完全舍弃内地,虽然完全舍弃以后,有充足的时间精力可以在香江大杀四方,但内地也是他的根啊。

    算逑,走一步看一步吧。

    ————————————

    8月底的时候,张大彪(张耀扬)在香江街边偶尔看到了《明报》上的金庸的武侠小说,突然琢磨了起来,如果这个时候去买版权的话,以后拍电视剧拍电影那就……

    于是张耀扬带着诚意风风火火的去了,又麻溜的滚了回来。

    他连人都没有见着!

    60年代香江与哇哇武侠版权交易以分拆授权为主,全版权买断罕见且价高;金庸因《明报》连载王牌地位议价强势,古龙则随创作阶段从「低价求售」到「天价授权」跃迁,影视版权是当时最核心的变现渠道,价格区间3-30万港币(视作品热度与作者地位浮动)。

    最主要的是,60年代行业通行的「分拆授权」模式,交易遵循精细化分拆原则,极少有全版权买断(除非作者急需现金)。

    而且都需要你1-3年之内就制作出来,不然版权就不保。

    也就是张耀扬即便是花巨资买了下来,他三年之内又不可能拍出来变现,等于说买了无用。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漫画,但这个年头香江的漫画市场也不行啊,而且张耀扬一个人怎麽画。

    所以没辙。

    金庸自办《明报》,视版权为核心资产,只卖影视改编权,不卖全版权。所以简单来说,金庸的东西碰都别碰,没门的。

    而且张耀扬被《明报》给赶了出来,也是金庸的意思,他已经受了气,怎麽可能还跟金庸合作?

    再那麽一看,飞雪连天射白鹿写到哪了儿了?

    1961年刚刚写到《倚天屠龙记》?

    那张耀扬就对不起了,本来想着合作的,但现在……

    桀桀桀——

    张耀扬邪恶的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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