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这个男人就不能要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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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珠还是叫张宝珠,那就要看这婚离不离得了了。

    「他倒好,一声不吭就去公安局把他妈和姐接了回来,让回老家去了。」

    「这样的男人还跟他过啥呀?离了最好。」

    王翠莲是宝珠的恩人,汪冷安父母昨天买了些东西来感谢她,所以汪冷安和张元朗现在是个什麽情况,她也比较清楚。

    「就是。」叶霜吃着面条点头,「人家冷安在部队也有工作,又不是养不起孩子。」

    单张元朗连商量都没跟汪冷安商量,就把他妈和大姐从公安局接回来这一点,这个男人就不能要了。

    珠珠可是他亲生的呀!

    他妈联系的那个生不出孩子的老乡,还就是一个讨不上媳妇儿,所以也生不了孩子,都快五十岁了的懒汉。

    他就不想想,要是他姐把珠珠抱出去的时候没人发现,那珠珠就要跟着那个懒汉一起生活了。

    他只知道犯罪被他媳妇儿送进公安局的人是他妈,是他姐,却没想过,他的亲生女儿,要是被抱养给那个懒汉,要遭多少罪,吃多少苦!

    对汪冷安而言,这丧女之痛,又将会让她经历多大的痛苦。

    傅诚看了一眼叶霜,心想她靠写故事,一个月比他这个营长还挣得多,也算是有工作,还能养得起孩子。

    要是他以后做错了什麽事情,惹了她不高兴,她是不是也会说离就离。

    这件事情,也给他敲了一记警钟。

    「没错。」王翠莲点着头说,「我就不信,离了他张元朗,冷安母女还活不下去了。」

    这件事情张元朗是事先不知情,也没有重男轻女嫌弃汪冷安生的是个女儿,但他在处理这件事情上的态度,那就是对他妈行为的纵容。

    如果汪冷安态度不强硬一点,不跟张元朗离婚,继续跟他过下去,那这种事情发生了一次,那就可能再发生第二次。

    反正,要是换了她是汪冷安,她肯定是要离的。

    有能力有正式工作,能养得起孩子,何必跟那种人做亲人,吃这碗夹生饭。

    傅诚说:「这事儿领导都开了口,反正妈你还是去走个形式吧,劝不劝的看你。」

    王翠莲:「我反正不劝,即便要劝我也劝离。」

    傅诚:「……」

    吃完晚饭,王翠莲就去了一趟汪冷安家。

    不过她也没劝汪冷安,只是看了看孩子,跟汪母和汪冷安交流了一下育儿经验,就回去了。

    晚上九点半,傅诚蹲在地上,擦着叶霜脚上的水。

    因为活动得少,叶霜这脚即便是泡脚都没啥作用了,依旧很肿,一按一个坑。

    傅诚给叶霜擦乾净脚,就轻轻托着她的脚放在了床上。

    傅诚倒完洗脚水回来,刚坐上床,就听见叶霜问:「你说汪冷安离婚这事儿,部队会批吗?」

    傅诚想了想道:「像她这种情况,要是她坚持要离,部队也调解不了,大概率还是会批离婚的。」

    毕竟这件事情,也是张元朗的妈妈和大姐有错在先。

    「部队能批离婚就成。」叶霜说,「其实汪冷安都已经想好决定了,部队实在是没必要,安排一茬一茬的人去劝。」

    一个女人,只要想通了,下定了要离婚的决心,那基本上就不会变了。

    傅诚说:「离婚还是一件比较大,也比较少见的事情,不管怎麽样, 部队都还是会先调解劝一劝的。」

    这就是常规操作而已,毕竟老话也说,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嘛,更何况他们两个还有个孩子。

    其实,他身边很多人都觉得张元朗没有错,觉得一边是亲妈和亲姐姐,一边是妻子和女儿,他夹在中间真的特别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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