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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用度都要精细,杜曲恒开了快二十分钟,才找到一家勉强入他眼的粤菜馆子。

    但他说饿了,其实胃口也不见得十分好,吃了一只红米肠并两只虾饺,就放了筷子。

    倒是杜曲恒奔波了一周,没怎么吃上热饭,可谓饥肠辘辘,眼见江铖吃完了,跟着就要站起来,后者抬手压了压:“不急,你吃你的。”

    回到车上,江铖仍然没有问,等杜曲恒重新把车开回了殡仪馆的车库,总算开口:“活着吗?”

    “活着。”杜曲恒说。

    江铖并没有告诉他这人的身份,让他查,他就只是去查。所以也不知道,江铖到底是希望这个人死还是活着,即便现在,江铖的神色也依然看不出答案。

    “在哪儿?”片刻后,江铖问,顺手松了松领带。

    “就在Z市。”

    江铖抬起眼:“Z市哪里?……有话就说,不要吞吞吐吐。”

    杜曲恒慢慢吐出两个字来:“邂逅。”

    闻言江铖的神色终于有了一点变化,邂逅是万宁旗下一间会所的名字。

    “做什么的?”

    会所当然也有很多工作,保安,调酒师,服务生……但并不是每一种职业都会让杜曲恒沉默着露出这种略带尴尬的神情,说得也很委婉:“……陪酒。”

    “只陪酒?”

    “这……”杜曲恒拿不准他的意思,不说话了。

    “确定吗?”江铖又问。

    “嗯。”

    江铖静了两秒,忽然笑了一声,听不出喜怒:“……还真是天生的少爷命。”

    第3章 邂逅

    轿车行驶过长街,车窗外的灯光落在脸上,明明暗暗。

    江铖忘了在哪里看见的报道,说Z市的光污染程度在国内名列前茅。他把车窗按下去,已经是凌晨,酒吧街上音乐夹杂着喧哗声,吵闹得如同白昼,天边被映照成霓彩的颜色,看不见月亮,也没有星星。

    “二少,到了。”

    酒吧街尽头是一座黑色外墙的三层建筑,挂着很大的一个淡金色招牌,上面两个镂空的斜体字:邂逅。

    在Z市,江宁馨有大大小小二十多间酒吧,其中差不多三分之一归属在万宁,虽然也存在灰色地带,打些擦边球,但大都还算是正规生意。另外的则由众义社的人把控,鱼龙混杂,无所不有。

    这其中,只有邂逅最为特殊。

    它最早是周栋开的,连这栋楼都是周栋一手修的。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用作社团的聚点。虽然后来江宁馨把社团解散重组,但万宁集团毕竟脱胎于此,所以邂逅并不只是个单纯的酒吧,更是一种象征。

    周栋死前把这个酒吧给了自己的儿子,后来江宁馨夺权成功,一并拿走了掌控权,并将它的产权放在了万宁,但这么多年,周毅德始终也没有放弃在里面安插他的人,渐渐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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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明还是春寒料峭,又开着大功率的冷气,弗一进门,一股热浪还是扑面而来。

    起先只看到一团污浊的黑,眼睛渐渐适应了黑暗,才发现到处都是人。正对着的舞台上,几个衣着清凉的女孩在跳着热舞,大胆地把内衣当作奖励往台下扔,引起一阵嬉笑哄抢,在酒精和荷尔蒙的催化之下,昏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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