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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不上一盘汁稠味浓的红烧肉呢,再加上天天接触病房里奇葩的男病患(特指那个没事找事的少年),更让她对男性的厌恶增加了不少。

    “谢谢你,诺拉,谢谢你前些天一直听我发牢骚,”给诺拉的盘子里夹了一筷子店里免费赠送的小菜,菲娜又说,“今天是我们俩的闺蜜日,一会吃完饭,我请你去看电影逛街怎么样?”

    诺拉:“好啊!”

    很快,她们的第一道菜就被端上来了。

    菲娜之前吃鸡只吃鸡腿和鸡翅,自从尝过“沈”奇小馆的卤鸡爪后,她就一发不可收拾,爱上了鸡的各种内脏,上次她啃完了鸡脖和鸡头,一直说自己过去这二十多年的“鸡”都白吃了。

    鸡肠炸得酥脆,吸满了花椒油的麻,弹牙的鸡胗,再改了花刀后又有了辣椒的辣,再加上一些碎的鸡心和鸡肝用大火翻炒,一口下去,满口都是丰富又奇妙的口感。

    比起鸡杂,诺拉则更喜欢那道烧藕夹。

    美国人是不怎么吃莲藕的,诺拉也是前不久才第一次尝到莲藕的味道。

    很清脆、很爽口,它不像其他蔬菜那样有标志性的味道,但这也成为了它的优点,让它跟其他任何肉类结合在一起,都不会抢了它们的风头,简直是最完美的配角。

    两片莲藕夹上一些肉馅,裹上面糊后下锅炸至成熟,在炒制的过程中再加入咸鲜口的烧汁……一口下去、咔嚓一声;脆中有嫩、鲜中有香,就连那扯不断的藕丝里,仿佛都有淡淡的微甜。

    最后一道由沈瑶做的盲盒菜是樱桃肉。

    “这是红烧肉?”

    “不对,颜色好像比红烧肉更红,而且闻起来好像是甜的。”

    红烧肉是诺拉和菲娜共同的最爱,瘦肉干而不柴、肥肉香而不腻,每次吃盒饭都少不了。

    盘子里的肉块形状和红烧肉很像,可颜色却如樱桃一般红亮,下面也搭配了一些绿叶蔬菜,使得整道菜色彩对比鲜明,显得更加精致。

    簌!

    煸炒过的肉块表面有一层极薄的焦酥,咬下去时,是略带韧性的微脆,但里面的肉却是柔嫩至极,肥肉透明油润,瘦肉酥烂不拆,是和红烧肉一样的口感。

    曾经她们以为红烧的味道,才是最适合五花肉的,但这道樱桃肉的酸甜却给肉块带来了截然不同的风味。

    入口的甜中带了一丝丝不太尖锐的酸,像是番茄的味道,又有一丝粮食酿造后的醇厚。肥肉搭配甜味原本会变得很腻才对,可是诺拉和菲娜一连吃了好几块,都不会有糊口的感觉。

    “我的天,好好吃!”

    菲娜真觉得自己太会点菜了,每道菜都很下饭。

    为了能让菜的味道在嘴里停留的时间久一点,每吃一口菜都要往嘴里多塞两口大米饭,只有把嘴巴塞得满满当当,才能深切感受到美食带来的满足感。

    菲娜只顾着低头干饭,全然没有到近在咫尺的距离,有一双可怜巴巴的眼睛正在盯着她看。

    隔壁的手工陶艺店,一只五个月大的拉布拉多,正坐在门口的垫子上朝这边观望。

    之所以说它有五个月,是因为骨架比较小,要是单纯从体重来看,几乎已经是一只成年的狗了。

    “强尼,快过来吃饭。”

    听到屋里有人在叫自己,那只叫强尼的拉布拉多并没有过去,只是扭头朝里面瞥了一眼,随后又把身板挺直了些,呼吸着从餐馆里飘出来的饭菜香。

    哼哼?哼哼~

    菲娜和诺拉离它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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