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开庭!(1/2)
12月28日。
天气:阴。
绿森市表面风平浪静,12月的风好似卷起刀子,化成无数条细碎鱼线般绞在人的脸上,令路上的行人不免裹了裹衣裳,埋头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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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两侧,蒸笼升起炊烟,白色整齐令人感到些许暖意,老板忙的满头大汗手脚并用。
工人开始陆续上班。
清冷的空气逐渐消散,暖阳取走寒意,而也就在这种时刻..
「哒哒哒...
一阵阵脚步声,在绿森市中级人民法院内传来。
早上九点。
几个法官聚集在专案合议室内,小声开口交流着。
「呼,这起案子几个法官压力有点大啊,说不准就被高院打回重审了。」
「谁说不是呢,要不咱们也不会坐在这办公室内了。」
「无妨,不出意外,应该会按照前几天的庭前会议的结果,开庭辩诉后,直接用讨论出的结果宣判。」
「这几天也没出变数,检方没给出正当合理的司法证据,大概是延续上次庭审进行,所以,这个结果算是相对而言最为公平的了。」
「呵呵...十八年吗?」
「没办法。」
合议室内。
几个庭审法官坐在长桌前,开口低声交流着。
合议室的人员不多,但每一个都可谓位高权重,级别最低的也会是资深审判法官!
至于这里是哪...
自然是有关18中·案」的合议庭!
想到这,底下的法官没忍住,抬头看向人群中,主位上的几人。
那里..
赫然坐着几个级别极高的法官。
从左向右依次看去,会发现18中一案的审判长张秉心丶审判员卢国伟丶审判员赵行。
除此外..
还有绿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荣丶副院长以及各庭庭长。
「啧..
」
看着这些人,底下人心中不免有些咋舌。
合议室一般来说,只会由案件各承办人员就案件进行讨论,但......18中一案出了点岔子。
一审给被告人刘婧琪定的死死的!
罪证确凿,理应受到应有的处置,但偏偏的,对方又是未成年,没18必须减刑。
道德伦理,与法律法规这么一对冲..
顿时将法院架在了火上烧烤,令人进退两难。
正常判罪?不可能,还是那句话,法规上的应当」,在现实对应的不是建议」,而是必须」!
那按照法例,就给刘婧琪从轻判罚?
也不行。
18中是两条人命,尽管赵莉不是对方直接杀害,但也与刘婧琪脱不了干系!
于是乎。
【审判委员会】召开了!
整个绿森市,市级最权威的法院所有高层法官,聚集在会议室内,针对这么一起刑事案件进行讨论,而讨论人员,放在任何一起案件都足以担任审判长职责.....
委员会开了足足四天。
好在,得出了答案!
「综合考虑,18年,这是个很合理的宣判区间。」
「张庭长,您开庭后,可根据双方的辩诉情节,将判罚定在18年区间上下浮动。」
主位上。
院长张荣,以及副院长钱虎,对着张秉心宽慰的开口,二人脸上也流露出些许倦意。
四天的委员会....
十多个法官全都遭受到了那种法例与伦理割裂,扭曲无比的心理折磨!
只是....
法官卢国伟呢喃着,「也就18年吗..
」
说着,他扯了扯嘴角,深深叹了口气。
刘婧琪杀了杨佳乐,同时间接导致赵莉死亡......甚至还犯有抢劫」故意伤害」囚禁」等多项罪名......
而法官也是依照往严」了判的。
但委员会却只给出个18年的结果!
「你也能添两年。」
「判个二十年。」
副院长钱虎拍了拍卢国伟的肩膀。
「虽然罕见...但算是还在合理范围内,你看着来判就好。」
紧接着,便和张荣等人收拾好东西,缓缓离开合议室。
添的两年很多吗?凑个二十年算罪有应得?
怎么可能...
监狱对未成年的减刑处理也较为宽松。
有多宽松?
这么说吧,法例明确规定,未成年减刑的标准是:认罪悔罪丶遵守监规丶参加学习劳动」,如此,会被直接视为确有悔改。
这算什么?
大白话就是,只要你不惹是生非就能直接减刑!
而成人减刑,则需要通过严格考核,包含:积分丶表扬丶无违纪,通过考核后,才可以试着减刑。
甚至减刑的量也不一样。
没成年,理想状态下,六个月可减一次,一次减一年六个月。
成年呢?成年得2年减刑一次,在你取得重大立功的情况下...恭喜你,你能获得未成年一般情况下的一年六个月减刑时长!
且,一般接下来的一年六个月至两年以内,你不得申请减刑...
而这条间隔」法例对未成年无效。
刘婧琪理想状态下,是真可以6个月减一年六个月!
「18年...呵,还是第一次审理时,公诉方优势下重判」的18年。」
「第二次庭审...被告律师可不是没张嘴啊。」
法官赵行站起身,脸上流露出唏嘘。
相比半个月前,他此时好似苍老了几岁,脸上皱纹更明显,此时感慨道:「大概率还是寻常的15年宣判。」
「真实服刑...8年?」
最多服刑8年,甚至可能七年半,也就是总刑期的二分之一即可出狱。
8年后,对方才24,未成年犯罪记录封档不公开,完全不影响对方的未来生活。
「至少...咱们也不是乱宣判的。」
卢国伟起身宽慰了一句,接着扭头看向一侧沉默的张秉心。
他开口道:「走吧。」
「还有几个小时就要开庭,刚才根据其余同志的通知,公诉人和被害人代理人已经来了。」
「咱们也该去做准备了。」
话落。
面无表情的张秉心沉默片刻,旋即深吸一口气,站起身。
这起案子在他这,算是已经提前宣判」了。
违规吗?
毕竟,庭审都没审完,案子就已经下了定论,属于是潜规则中的你辩你的,我判我的」。
但如果细细想的话,倒也正常。
一起刑事案件,合议室讨论时会把所有证据都拆开,然后依照法例一条条的对应。
如果案情已经拆的十分透彻,那相应的,刑期自然也出现了。
这种情况下,如果掏不出什么铁证,单纯的口角辩论,那...自然阻止不了这答案的宣判。
至于眼下的18中·案.....
公诉方没递交证据,被害人诉讼代理人也一样。
既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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