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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言祯唇角笑意更深,拉下她的手腕,宠溺服软:“怪我。”

    “那你说清楚,怪你什么!”

    “怪我,手法太好。”

    “……宋言祯,你去死啊!”

    贝茜气得连说带比划,险些一个重心不稳从玄关柜上掉下来。

    宋言祯快一步出手把人捞回来,抬手替她理好稀微蹭乱的头发,哄道:“我去拿药下来,在这里乖乖等我,嗯?”

    贝茜一听,立马搂紧他的脖子,拒绝:“不要。”

    宋言祯眉梢微挑,提议:“那一起?”

    女人还是有意见:“可是我腿上没力,都怪你,我不要走路。”

    坦白说,其实除了在父母面前,贝茜并不算特别爱撒娇的类型。

    尤其大二休学之后,接手家族集团,经历过商场上的勾心斗角和在人情冷暖上摸爬滚打过后,她变得更坚韧、更坚定、更坚强。

    成熟的阅历令她认为,自己不再适合向任何人展露脆弱与依赖。

    毕竟当时连家中父母的许多事都需要她来做决定。

    如果再往前推的话,就是跟沈澈那两年的相处时间。

    可后来她仔细想过,关于他们曾经所谓恋爱时的许多细节,当她重新恢复记忆之后,等于又重新将曾经的这段恋情复盘了一遍。

    结论是,没有的。

    在那两年间,她从未向沈澈要求过什么。没有索求,没有欲望,没有命令,没有任何半点无理的、任性的、撒娇的时候。

    甚至口渴,她不会直接支使沈澈倒水。

    甚至于发烧,她因为不想麻烦沈澈,而选择根本不会告诉对方。

    如果说在后来家中出事,她不得不为了挺起【贝曜】而变得成熟。那么,在那个大她许多的男人面前,她是纯粹的懂事。

    可懂事是一回事。

    缺乏欲望又是另一回事。

    情人之间,对另一半毫无探索欲、猎奇欲、征服欲,这样的情感连最基础的“喜欢”都谈不上,更遑论爱与不爱之说。

    所以,在后来精神病院那天,贝茜才对沈澈说“我从未喜欢过你”。

    是因为她清楚,并非自己天生欲望匮乏。

    比如,当她面对宋言祯时,就是全然不同的状态。

    她对这个男人实在充满欲望。

    想要战胜他、压过他、折辱他、品尝他,甚至弄哭他。

    看他因自己给的甜头而满足,她会感到痛快;看他因自己而妒忌发疯,她会更爽。

    所有一切对他的命令、对他的使唤、对他的撒娇、对他的爱或恨,都属于自然而来的多变情绪,更多时候是连她自己也无从发觉的。

    就像此刻,她真的不能走吗?

    当然不,虽然刚才的确被他的手指玩得有些乏力,但不至于影响走路,毕竟他有把控力度的,他没那么不温柔。

    可她就是忍不住想跟他耍赖,这种事很多时候连贝茜自己都后知后觉。

    这时候,宋言祯不再询问她的意见,直接像抱小顺那样将贝茜单手抱起来,往上掂了掂她的臀,将人稳稳地箍在怀里。

    贝茜上半身被他托高,视角也稍高出他一些,并不老实地蹬蹬小腿,垂睫凝着他,在男人从电梯里迈出来时捧起他的脸,凑过去命令:

    “反正口红都被你蹭花了,那再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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