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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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她都懂,手把手地教阿椿。

    隐隐觉察,沈维桢如今这般看重阿椿,整个府宅都交给她管理,将来定是要将阿椿嫁到高门望族,马虎不得。

    阿椿全靠沈维桢的允诺坚持——他应允,等雨停,处理完积压的事务后,就带她一块去打猎。

    连绵骤雨。

    抵达南梧州的第二十天,阿椿同沈湘玫商议出一套管家的章程,总算能松口气。

    不管不知道,这么一算,阿椿被沈维桢的身家吓了一大跳,这么多钱,足够一百多个阿椿同时花上好几辈子。

    “大夫人先前陪嫁丰厚,在京城中是出了名的,”沈湘玫并不意外,说,“况且,这些也只是大哥哥的部分私产而已,大夫人没有其他孩子,将来大哥哥成亲,必然还要留给大哥哥——静徽,大夫人疼你,肯定也会给你备一份嫁妆。”

    南梧州的确没什么规矩,沈湘玫自在不少,开心去挽阿椿的胳膊:“今天下午无事,我们不如一起出去逛逛?我还不知道南梧州如今兴什么头饰钗环呢。”

    阿椿习惯性开口:“那我们要向夫人禀报——不对,现在这个家是我们做主,是不是?”

    沈湘玫点头。

    “走!”阿椿十分决断,“我批准了,我们快快出去玩!”

    两人直到落日才归家,带回了大包小包的特色点心果子。

    下午出行时还有个意外,回家时,因雨水多,道路泥泞,马车一时停不下,险些撞到一个儿童——旁侧一位锦衣公子及时出手,救下那孩童。

    阿椿去道谢,后者倨傲地盯着她的脸许久,才说声不必客气。

    晚饭时,沈维桢得知了这件事。

    “……是夫人娘家的义兄的养子,名唤李忠玉,现今跟着李将军做事,”叶青禀报,前几日,李将军生病,李忠玉递了拜帖求见,您刚拒绝。”

    李将军是李夫人的义兄,虽说义兄,其实不过是侯府一个家生子,老侯爷见他有些本领,赐名李至同,除去奴籍,送去军中。李至同果然有几分能力,一路稳步上升,待官至五品时,正式认了老侯爷做义父。

    因善于攻防,李至同二十年前被派遣到南梧州,率效顺军,罕见地在此戍边二十年。

    他此生未婚,十七年前收养了一个四处流浪的男孩,取名李忠玉。

    “下次若再登门拜访,告诉我一声,”沈维桢嘱托,“莫让他们单独与姑娘相见。”

    李至同是家奴出身,最听李夫人的话,沈维桢不得不提防。

    他总觉得,李夫人后来的松口十分蹊跷。

    次日,李至同果真携李忠玉登门,沈维桢让阿椿和沈湘玫出来,一一见面,一同吃了饭,倒也没生什么乱子。

    唯独有一点不好,席间,李忠玉频频看阿椿,沈维桢大为不悦。

    今后决不会再让李忠玉单独来找阿椿。

    他们送来的东西,皆一一严查过,确定没有任何夹带之物后,才送去阿椿的院子。

    如今,院子的名也是阿椿拟的,周围种了一圈茶花,便取名做“花中堂”;沈云娥居住的地方,则是“云间居”。

    至于沈维桢的院子,依旧叫“仁寿堂”。

    他习惯了旧的东西,不愿再取新名。

    花中堂与仁寿堂距离不远不近,中间隔着荷塘翠竹,阿椿饭后,常孤身来此散步消食。

    她快紧张坏了。

    前日,有一只白鸽飞来荷塘的亭中,落在她肩上。

    起初,阿椿以为是谁家养的信鸽,但那白鸽始终绕她飞行,令人警觉,待白鸽停稳后,她立刻自它腿上拆下细线绑好的信件。

    「稍安勿躁,以此做联络,静待时机——李」

    阿椿明白了,这多半是李夫人口中的那位兄长,来助她脱身的。

    她不知道这个“时机”何时来,便日日来此散步,但再未见过白鸽。

    第四日,阿椿撞见了沈维桢在此练剑。

    她不知沈维桢还精通剑法,远远地,只见到沈维桢身着月白劲装,手持长剑,一套剑法耍得行云流水,登时吸引了阿椿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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