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4章 和黑斯廷斯作对,要想清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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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们的选择,而非绅士们的爱好。

    但迪斯雷利先生并不管那么多,他就是要穿皮鞋,就像他为了身姿挺拔会偷偷在衬衣里穿束胸一样。

    对于自己穿皮鞋引发的争议,当时还很普通但却非常自信的迪斯雷利先生不止不觉得脸红,甚至他还颇为得意在时尚杂志上声称:「每次我出现在摄政街,市民们都会在我经过时自发为我让路,就像摩西分开红海那般,连许多衣着体面的人也会驻足看我。我觉得就该这样!」

    如果这些时尚杂志仅仅只是报导迪斯雷利,那尚且可以理解,毕竟他原本就是这么令人叹为观止的家伙。

    报导大仲马嘛,倒也不是不能接受,毕竟这位胖作家虽然体型保持的不大好,但他毕竟来自巴黎那个时尚之都,而且他的品味也相当不错。

    报导丁尼生和狄更斯同样说得过去,毕竟他们一个是忧郁的诗人,另一个则是目前英国最负盛名的年轻作家,英国民众对于他们这样的人好奇心还是挺重的。

    但是,如果你连亚瑟·黑斯廷斯和埃尔德·卡特这样的家伙都硬塞进去,那我们又该说些什么?

    毕竟前者曾经最爱穿的是制服,如果撇开国籍不论,他简直就像个生活在英国社会中的普鲁士人。

    而后者,后者虽然是贵族子弟,品味也马马虎虎,但是英国的贵族子弟又不是死绝了,总不能随便抓个人就给他戴上时尚圈名流的帽子吧?

    克拉克坐在天鹅绒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杯已经凉透的茶。

    他倒不是口渴,只是手里需要捧着点什么。

    等的时间长了,他免不了环顾四周,最后只得耐着性子捧起面前那本《宫廷杂志与月刊评论》。

    封面是一位穿着华服的贵妇人,看起来像是正在参加什么宫廷舞会。

    他翻了两页,都是些家长里短的社交新闻,谁家的小姐订婚了,谁家的夫人举办了茶会,谁谁谁在女王面前露了脸等等。

    或许对于许多女性读者来说,这样的消息很有意思,但是这显然吸引不了克拉克。

    于是,他又翻了一页。

    这一次,他的手停住了。

    这一页是时尚评论栏,上面的标题写着:《男士时尚穿搭推荐·第三十三期》。

    栏目的配图是一幅手绘的素描,某位绅士站在杰明街的街角,侧着身子,仿佛正要走进某家店铺。

    那个人的脸,克拉克认得。

    亚瑟·黑斯廷斯。

    克拉克的目光忍不住向下扫去。

    自本刊开设男士时尚穿搭赏析专栏以来,我们已陆续为读者介绍了迪斯雷利丶大仲马丶卡特先生等诸位风格各异的时尚圈名流。今日,我们终于迎来了本专栏最具挑战性的一位——亚瑟·黑斯廷斯爵士。

    众所周知,亚瑟爵士常年从事警务工作。因此,在工作日,制服始终是他最主要的着装选择。即便在升任高级管理职务,进入内务部之后,他依然保持着极为克制的着装风格。有观察者戏称,亚瑟爵士的衣柜里大概只有三种颜色:黑色丶灰色和深蓝色。

    然而,正如本刊一贯坚持的观点:真正的时尚,不在于你穿了什么,而在于你如何穿。

    亚瑟爵士以近乎偏执的克制,将极简主义发挥到了极致,反而成就了一种独特的风格。

    他的着装从不引人注目,但他本人,永远引人注目。

    以本期刊登的这幅素描为例:他身着深黑色双排扣长礼服,内搭酒红色亚麻衬衫,配白色丝质领巾。下身是剪裁得体的深色长裤,足蹬手工定制的黑色皮靴。右手握一根银头乌木手杖,那根手杖据说是麦可·法拉第先生赠予的礼物(法拉第先生出身于铁匠世家,但这根手杖是否由他亲手打造,我们无从得知),因此亚瑟爵士用了许多年,从未换过。

    这套穿搭乍看平平无奇,细品却大有文章。领巾的选择是点睛之笔,他没有像时下流行的那样系紧领巾,而是松松地打了个结,露出一小截脖颈。这种细小之处的随意,却与他刻板的着装形成了微妙的张力。

    正如本刊特约撰稿人班杰明·迪斯雷利先生感慨的那样:「他不需要追逐时尚。他站在那里,就是时尚。因为时尚的本质从不止于衣服,更要看穿衣服的那个人身份气质如何。」

    「深黑色双排扣长礼服,内搭酒红色亚麻衬衫,配白色丝质领巾————」

    他轻声念着这些字,脑海中不自觉地浮现出那个人的样子。

    他把杂志合上,随手扔回茶几上:「他站在那里,就是时尚。迪斯雷利那个自恋狂,居然能说出这种话————」

    克拉克摇了摇头,端起那杯凉透的茶,喝了一口。

    茶水已经彻底冷了,涩得发苦。

    他皱了皱眉,把茶杯放下,抬起头。

    然后,他的动作僵住了。

    门口站着一个人。

    深黑色双排扣长礼服,内搭酒红色亚麻衬衫,白色丝质领巾松松地打了个结,露出一小截脖颈。下身是剪裁得体的深色长裤,足蹬手工定制的黑色皮靴。

    晨光从他身后照进来,把他的轮廓镀上了一层淡金色的光。

    和杂志上的那幅素描,一模一样。

    克拉克的瞳孔猛地收缩,他下意识地站了起来。

    或许是因为起身的动作太快了,快到他自己的膝盖撞到了茶几的边缘,发出一声闷响。

    茶几上的茶杯晃了晃,里面的茶水洒出来一些,在他的裤子上洇开一小团湿痕。

    「亚瑟————爵士。」

    亚瑟看着他,没有立刻说话,而是从门口走进来,一步一步地,走得很慢,很稳。

    亚瑟走到他面前,在离他三步之遥的地方停下,手杖轻轻杵地:「克拉克医生。」

    声音很平,听不出什么情绪波动。

    克拉克站在那里,正要回答,然而他忽然意识到了一件事。

    他站起来了。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站起来的。

    他现在站着,那个人也站着,明明他与亚瑟的身高相差不算太多,可他总感觉自己仿佛矮了一截,那个人看起来似乎比他高很多。

    亚瑟略一抬手道:「请坐吧。」

    克拉克坐下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坐下的。

    他只知道,等他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坐在那张深红色的天鹅绒沙发上。

    而那个人,同样在他对面坐下了。

    亚瑟没有先说话,他只是拿起茶几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动作看起来熟门熟路,很放松,就像是在自己家。

    「你从伦敦来。」亚瑟喝了口茶:「一路上辛苦了。」

    克拉克愣了一下:「还————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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