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手艺人的自我修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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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手艺人的自我修养

    病房里的空气粘稠,

    飘浮着甜腻的高级香氛,混杂着令人面红耳赤的花香气息。

    金在哲瘫在病床中央。

    眼神发直,盯着烟雾报警器,灵魂已经离家出走,连夜买了站票逃往火星。

    手腕搭在被子上。

    微微发颤。

    比蹲点三天三夜还要累。

    他盯着天花板,灵魂脱壳。

    刚才发生了什麽?

    就在五分钟前。

    他那是降温吗?

    他那是亲手帮暴走的野兽拆封印。

    他拍过无数豪门秘辛。

    却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会成为秘辛的主角。

    如果时间能倒流,他发誓,绝不碰那个该死的红色喷壶一下 。

    「呵。」

    床边传来一声轻笑。

    金在哲僵硬地转动脖子。

    郑希彻那具充满侵略性的上半身,已经重新包裹进了一件质感极佳的黑色衬衫里。

    修长的手指捏着纽扣。

    一粒,一粒。

    扣上。

    动作慢条斯理,看得出来,心情极佳,

    最后,领口的扣子扣紧。

    遮住了那截惹眼的锁骨,也遮住了刚才那种要吃人的野性。

    衣冠楚楚。

    透着一股吃饱喝足后的慵懒。

    谁能想到,就在五分钟前,这个看起来禁欲高冷的男人,按着他的手腕,

    哑着嗓子,一幅逼他「快·」的流氓样。

    简直是衣冠禽兽的满分模板。

    郑希彻转过身。

    视线扫过床上的「咸鱼」。

    最后停留在金在哲那只还在抖动的小爪子上,

    他的嘴角上扬。

    勾起玩味的弧度,语气像是在评价一份不太完美的PPT。:

    他迈步走到床边,审视着缩成球的金在哲。

    「以后多练练。」

    金在哲把脸埋进枕头里。

    闷声装死。

    我不听。

    我死了。

    把骨灰扬了吧。

    他在心里疯狂咆哮:练你大爷!老子是拿相机按快门的!

    还有脸说?

    刚才到底是谁爽得!

    心里骂翻了天,嘴上却不敢造次。

    「哥……术业有专攻……」

    「金在哲从枕头缝里挤出声音,带着一种被榨乾后的虚弱,

    「……我是个摄影师,不是技师。」

    郑希彻挑眉,「技施?」

    他俯身,按了按金在哲的一缕呆毛,

    「相信我,你这种技术,当技-师会被投诉到破产。」

    金在哲:「……」

    这决对是杀人诛心。

    郑希彻没理会他的抗议。

    他走到茶几旁,拿起水果刀,在指尖随意转了个刀花。

    银光交错。

    金在哲:好帅!

    这家伙的刀法竟然如此了得,

    郑希彻拿起一个苹果。

    刀锋切入果皮。

    果皮连绵不断地垂落,露出淡黄色的果肉。

    没有任何断裂,厚薄均匀得像是机器切割。

    几分钟后。

    削得极其完美的苹果出现在刀尖上。

    更离谱的是,这不仅仅是个削皮苹果。

    这还是个「兔子苹果」。

    两片红色的果皮被精心保留,切成尖尖的耳朵形状,立在果肉上方,看起来充满了与其创作者气质完全不符的童趣,

    甚至有点点可爱。

    金在哲看着递到嘴边的苹果,总觉的有股说不出的凶,

    郑希彻用刀尖插着兔子,递到了金在哲嘴边。

    「张嘴。」

    他语气温和,眼神满含宠溺,

    金在哲看着那只「死不瞑目」的兔子。

    尽管造型可爱,却不怎麽想吃,

    他紧闭嘴巴,试图用眼神传达「我不饿」丶「放过我」丶「求做个人」的信息。

    郑希彻手腕微动,刀尖向下一压。

    眼神变得幽深。

    「不吃?」

    声音低沉,带着危险的诱哄。

    「是想继续刚才的……『降温』运动?」

    「啊呜!」

    金在哲一口咬住苹果。

    用力咀嚼。

    苹果很甜。

    脆生生的。

    但他只尝出了一股子「求生」的味道。

    腮帮子鼓鼓囊囊,像只囤食的仓鼠,又像只被恶霸抢了骨头还被迫摇尾巴的二哈。

    「好吃吗?」

    郑希彻看着他那副敢怒不敢言的怂样,心情愉悦指数直线上升。

    手指轻轻刮过金在哲的脸颊。

    金在哲咽下果肉,差点噎着。

    竖起大拇指,彩虹屁张口就来,

    「好吃!手艺绝对天下第一!」

    「这兔子削得……栩栩如生,尤其是这两个耳朵,充满了艺术的灵魂!我都要感动哭了!」

    郑希彻轻笑一声。

    「好吃就多吃点。」

    他放下叉子。

    转身把盘子里切好的兔子摆弄了一下。

    摆成了一个整齐的心形。

    放在床头柜最显眼的位置。

    只要金在哲一扭头,就能看到这一盘充满了「爱意」的红兔子。

    郑希彻拿起挂在椅背上的西装外套,搭在臂弯里。

    「我去处理点事。」

    他看了一眼那盘苹果。

    「记得吃完,别浪费我的心意。」

    他特意加重了「心意」两个字。

    走到门口。

    手搭在门把手上。

    脚步一顿。

    回头。

    目光扫过金在哲那只还红肿的手腕。

    「对了。」

    「记得给手腕上药。」

    「毕竟……它是功臣。」

    门「咔哒」一声关上。

    脚步声远去。

    病房里一片寂静。

    三秒后。

    「啊啊啊啊啊!」

    金在哲抓起枕头,疯狂地锤击床铺,

    像只无能狂怒的土拨鼠。

    「神特麽功臣!」

    精力耗尽,他瘫回床上,看着天花板。

    现在好了。

    「嗡——」

    手机震动。

    他的心脏一抖,颤颤的从被子里摸出手机。

    信息接连不断的弹出,

    催命鬼(千瑞妍):怎麽样?拍到了吗?

    湿身照呢?欲照呢?那种水珠顺着胸肌流下去的氛围感呢?

    金在哲!你别告诉我你光顾着看,忘了拍了!

    金在哲看着满屏的消息,欲哭无泪。

    拍个屁!

    刚才光顾着保命和当「手艺人」了,手机早就不知道被他一脚,踢到哪个角落吃灰去了。

    他用那只还在发抖的手,艰难地打字。

    最好用的驴:老板……任务失败。

    但我尽力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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